高中時,沉重的學業、學業至上的校園氣氛,把我壓到喘不過氣來。每天到校園,如同到監獄報到。我因太愛講話,不愛聽課,被安排到窗邊的單行,每天看著窗外的行人、大樹和鳥兒。
鬱悶無以慰籍,不知為何與同學Y投奔於食。我們約定好,省下平日的午飯錢,週末就去美食遊。我們先是只吃6元港幣一包的「豉油王炒麵」(其後幾年聽見廉價炒麵就怕)。後來,到燒臘店只買白飯,並請老闆多加薑蓉及醬油。之後再省一點,把家中本是早餐的麵包帶回校當午餐,然後狂灌水,並對著太陽,張開雙手,裝作在做光合作用,以儀式感充飢。
當時手機上網尚未普及,每當出發前,我都會事先繪製「美食地圖」,製作流程如下:1)先選定一區,然後在網上搜索資料。2)把該區的地理位置畫在學校的原稿紙上。不懂畫圖的我,僅能畫粗糙的橫直線作街道,並寫上街名。3)在地圖上點出目標餐廳的位置。
那時香港路邊還有旅遊路牌,有清晰的地圖和景點標記。有時我們找不到餐廳,就會在路邊拿著我的藏寶圖在旅遊路牌上比來比去,只要找到兩張地圖的重壘處,就能找到目的地。
要畫地圖,是因為我們每一次美食之旅,至少吃6間,多則吃10間。我們的策略是,就大模廝樣當高中生,餐廳就應該不會介意我們點得少。我們每到一間店,只吃招牌菜,茶餐廳、麵店、糖水店、麵包店,通通叫一份兩人吃,不會重覆。但我們也訂了個規距,想吃什麼都可以點,對方絕不干擾,錢依舊兩人平分。有時能找到其他同學加入,資金多了,吃的種類也更多。
那時我們在新界葵興讀書,到港島九龍覓食,如同一場場冒險。對於我們來說,那是第一次從地域上知道「世界有多大」的過程,中上環那老掉牙的中西合併文化質感,已令我們驚喜;在西灣河見攤販在太安樓一角架起煤氣爐就開始炒麵,通紅的火焰與商場的老舊藍光互相映照,伴隨著火爐的嗚聲,對於沒什麼見識的我們,恍惚到了奇幻的異空間。我們把香港吃遍,也把香港走遍。那時的我,吃過九記牛腩、華姐牛腩、群記清湯腩後,已會裝作老饕般大嘆「回不去以前」,然後有好些日子外出用餐不再點清湯牛腩麵。那時,至少是我,甚是得意,覺得自己能有別於被學業枷鎖牢固著的同學,比他們多一點自由,也比他們多一點體驗。
因此,食之於我,不是反芻家族回憶的媒介,也不是撫慰空虛心靈的良藥,而是啟蒙與冒險,如同小說與電影。但食物與後兩者不同,它不是抽象思維界的產物,而是物質界的體驗,這份實在感,尤如定錨,讓我不致只飄流在青春燥動不安的空想之海。而對於「好」的好奇心及辨別力,也開始通過味覺觸類旁通。
覓食的習慣在我進入大學以後,就停止了。大概是,新環境、新思維、新朋友所帶來的新鮮感與衝擊,我已應接不暇,食作為體驗的其中之一,變得沒那麼重要。這種感覺,同樣出現在我在歐洲當背包客的日子裡——雖然至今不時後悔。
如今到陌生之境,覓食之火燒得特別猛烈,雖然因全都是未經舌尖開發之地,好奇心發作,但多少還是因為生活枯悶,特別是喜惡分明的我在異地交友甚艱。這時想起在港友人,無一不好食,可能是,愛吃與性情真摯,有無以名狀的重合之處,作為一種心性,特別動人。我與友人曾以手搶食,以湯碗搶魚羹,也曾為「人生若只能在豬牛羊雞任擇其一」的問題討論上半天。萬事離不開食,只要選定餐廳,廣發英雄帖,總能湊齊人到席。
寫這一篇,還是希望能投食問路,一探解脫鬱悶之道。若能聚集愛吃之人,一同大快朵頤,飲飽吃醉,邊吃邊問邊學,甚至能為食物優劣鬧得面紅耳赤,那就前途一片光明了。